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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恶意投诉”涉嫌敲诈勒索 国内首例反催收代理维权案件判了!
恶意投诉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而被判刑,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个案子。
福建的刘某专业从事“代理投诉”,自称可代理多家银行的利息、费用调减等业务。这对于身背贷款或者***逾期的人来说,非常具有吸引力。不过刘某并不是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利息、费用的调减,而是通过投诉恶意投诉的方式向银行施压,才达到减免息费的目的。
这次被批捕,正是因为“帮助”客户黄某某处理业务时,被平安银行发现异常,从而被警方顺藤摸瓜抓获。
刘某的具体操作如下:
***冒客户黄某某家属身份,打电话给银行,声称黄某某在银行欠款1万余元逾期,却遭受到***催收人员的“恶意催收”,影响家人正常生活;向多个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同时通过威胁投诉的方式,要求银行不仅要减免费用,还要求银行额外支付赔偿。
被警方发现之时刘某已经从事一年多的代理投诉业务,最终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,刘某被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是反催收组织首次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。
不会有“天上掉馅饼”的好事儿,恶意投诉代理往往伴随着信息泄露以及金融**。
要知道非法中介虽然高举着为消费者“维权”的大旗,但最终还是为了从消费者手中收取高昂的手续费。最后不成功怎么办呢?这些非法中介并不会退还借机收取的高额代理费用,更有甚者直接跑路失联。
另外,消费者在委托非法中介进行“维权”时,会将***号码、***密码等告知对方,导致非法中介掌握了全部个人信息,继而倒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甚至利用这些信息冒名网贷,危害到消费者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2019年,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曾经发文提醒消费者注意承诺“全额退保”背后的恶意投诉**,2019年上海证券报以及2020年南方日报都曾深度报道过“全额退保”背后的黑色产业链。
2019年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规定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”而发起的投诉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。今年2月13日,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、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防范金融领域“代理维权”风险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》。
另一方面,银行等机构也在利用自身完善的风控机制协助相关部门打击“恶意投诉代理”等灰黑产。本次厦门案件中,就是平安银行发现刘某与行业行业多起***恶意投诉**高度相关进而向厦门警方报警。2022年,招商银行***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多起*****及恶意投诉**与L某和P某相关,最终公安机关查证其部分犯罪事实,对其展开抓捕,并***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相信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,以及关于“恶意投诉”“恶意举报”等黑灰产范围的明确,能够有效净化金融行业生态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